为进一步推动美国政府保护美国知识产权的努力,众议院于2022年12月22日通过了《保护美国知识产权法》。紧接着参议院于2022年12月20日通过了该法案。该法案现于拜登总统的办公桌要么被写入法律,要么被否决。
《保护美国知识产权法》要求总统定期报告“一份外借人士的名单,他们以个人或和团体形式在知情的情况下参与、受益于或协助盗窃美国商业机密的重大行为,这些行为对美国国'家安全、外交政策或经济健康构成重大威胁。” 首份报告将在该法案立法后的六个月内提交,此后每年都需提交一份年度报告。当中还应列出作为任何外借团体的首席执行官或董事会成员的个人,及参与了任何报告所确定的非法行为。
随后,该法案要求:
该法案如果由总统签署,除了《保护商业秘密法》(DTSA) 提供的保护外,还有可能帮助美国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免受非本土人士的侵害。尽管DTSA没有明确规定可以针对域外被告提起私人诉讼权,但它确实规定“本章”“也适用于在美国境外发生的行为,如果......在美国实施了助长犯罪的行为。”(18 U.S.C. § 1837)。 DTSA 和《保护美国知识产权法》在 18 U.S.C. § 1839 中共享相同的“商业秘密”定义。目前尚不清楚企业是否能够在总统报告中以某种方式参与其中。然而,至少,与政府签订合同或涉及关键基础设施的企业可能会从美国法律的这一发展中受益。
请在此处查看注册法案的文本。 (只提供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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